法院专版
2025-11-14 06:22   浏览人次:

倒车时不小心撞了父母房,保险公司应赔吗?

  钱蓉蓉
  自己倒车时不小心撞了父母的房,买了商业险却被拒赔,理由是“家庭成员财产不赔”?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小陈驾驶案涉保险车辆回老家看望父母,吃完晚饭后,在父母家门口倒车准备离开时,因操作不慎撞上了父母自建的房屋,导致房屋门及门口墙体部分倒塌。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小陈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不属于商业险的赔偿范围,系责任免除条款,不应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老陈、老刘与被告小陈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近亲属关系,但是,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原告老陈、老刘与被告小陈并未共同生活,双方所有的财产相对独立,案涉财产属于原告老陈、老刘共同所有,案涉房屋应认定为第三者财产,且小陈的车撞倒父母的房屋并非主观故意,而是因操作不慎不小心导致的,故对被告保险公司辩称事故造成侵权人家庭成员财产损失不赔的意见不予采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官提醒
  正红法庭庭长:吴堂胜 保险合同中“家庭成员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初衷是防范被保险人恶意串通、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的风险,但不能一概而论适用于所有亲属间的财产损失,本案中小陈倒车撞倒父母的房屋无骗取保险金的故意,且小陈与其父母财产相对独立,因此法院对保险公司辩称事故造成侵权人家庭成员财产损失不赔的意见不予采纳。车主投保时,也应分清各险种区别承保范围,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明确理赔边界,才能在突发交通意外时知道如何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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