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生馆里治肝腹水?非法行医获刑两年
梁力千
养生馆不是诊所,非法行医是红线,一条秘方,一条人命。
案情简介
胡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自2019年起以经营养生馆为名非法行医,虽然此前被卫生管理部门查处过,但仍未收手。2021年4、5月份,胡某在经营养生馆时,对外宣称可以治疗疑难杂症。杨某因在医院治疗肝硬化、肝腹水等疾病未见好转,便找到了胡某。胡某在简单了解病情后,仅通过把脉、按压肚子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告知其自己有治疗肝腹水的“秘方”,称花费三万元左右就能彻底治好。随后胡某收取了2000元诊疗定金,先后指导杨某服用不知名胶囊、养生茶、养生膏等,说可以治疗肝腹水及缓解腰酸背痛,不久后杨某死亡。
经司法鉴定:胡某在诊疗过程中,对肝硬化(失代偿期)的严重性缺乏认识,擅自接诊,并给予杨某口服含有双氯芬酸成分的物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肝功能衰竭的发展。胡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死亡后果之间存在轻微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10%左右。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刑庭员额法官王卫东:养生馆、保健机构仅可提供日常养生保健服务,不具备疾病诊疗资质,不能开展看病治病活动。切勿轻信所谓“祖传秘方”“包治疑难杂症”等夸大宣传,生病应当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轻信非医务人员的诊疗建议,盲目服用来路不明的胶囊、药膏、养生茶。
非法行医不仅会延误病情、损害身体健康,还会造成生命悲剧。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是刑事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