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版
2026-07-07 06:21   浏览人次:

离婚时约定抚养费由一方全担,子女患病后能否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

  钱蓉蓉
  离婚时约定了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若出现子女患重大疾病等突发状况,还能主张抚养费吗?
  案情简介
  朱某与杨某离婚时签订协议,约定孩子小杨跟随杨某生活,朱某不承担抚养费用。但几年后,小杨不幸患病,需要长期接受专业治疗,并随之产生了相应的医疗和生活开支。但杨某的个人收入已难以支撑这些费用,多次与朱某协商分担未果。为保障小杨的治疗与健康成长,小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承担相应的抚养及治疗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离婚时双方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本案中,小杨因病需要持续治疗,抚养条件发生明显变化,协议的抚养安排已无法满足其实际生活与医疗需求。据此,法院依法支持小杨的诉讼请求,判决朱某承担相应的抚养及治疗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官提醒
  正红法庭庭长吴堂胜:离婚只是夫妻关系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终结,父母对子女的爱与责任始终都在。离婚时约定的抚养方案,是基于当时的生活状况作出的安排,当孩子因疾病、就学等特殊情况,实际需求明显超过原定标准时,父母双方都有义务共同分担。孩子永远都是父母的责任,父母应多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用共同的关爱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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