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按照县建万亩园区、镇建千亩园区要求,积极发展设施规模农业,全县共发展设施农业20多万亩,对少数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通过在农户间相关置换承包地的方式,将不愿流转的土地置换成该农户临近的土地,方便群众种植,实现双方便利。先后出台《滨海县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滨海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细则》《关于鼓励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等文件,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规模、农场主的经营技能、管理能力、对周边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评,对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发文认定,制作颁发家庭农场认定证书,对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授牌,并投入120多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部分示范农场进行基础设施配套。目前,滨海县已发展家庭农场458家,占盐城市的一半以上,其中县示范家庭农场101家。
此外,滨海县还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相应政策,加大对土地流转组织、流入方式的监督和考核,建立流转双方双向约束机制和流转风险防范基金。同时,积极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努力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