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滨海县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对每一项重要事项都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第一责任人”,实行整改工作挂牌销号制度,确保定一件改一件、改一件成一件。同时,建立周报工作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周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县纪委报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