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2024-11-07 08:47   浏览人次:
  11月6日,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08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打算;传达学习全市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动员会、全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打算;听取今年以来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县委书记吴启标主持。
  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扎实推动我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少数民族同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深入推进共同富裕,扎实开展“携手助村5+1”联系帮扶活动,大力支持民族村产业项目发展,持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民族村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对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完善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确保全县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全市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持续深化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聚力聚焦攻招商,提速提效建项目,决战决胜冲收官,谋深谋细抓来年,以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的实际成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要主动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督察,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凝聚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保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坚持不懈学思想,久久为功抓长效,驰而不息强作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习任务,突出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县委宣传部要对照《实施办法》要求和上级部署,加强对理论学习的指导;各基层党委(党组)要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要立足预算“紧平衡”常态化的总体形势,围绕“降本增效”有序推进改革工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按照实际需要与可用财力统筹好今后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要突出“三保”优先,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聚焦到全县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全县各部门尤其是经济综合部门要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工作导向和重点内容,严守统计红线,提高统计质量,强化宣传培训,全面提升我县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坚决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质量导向,强化靶向治理,拧紧责任链条,切实保障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条新闻版权归滨海县融媒体中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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