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自搭建雨棚造成邻居困扰,法院判决:拆除
陈婷婷
老李和老孙住楼上楼下,老李搭了个雨棚,老孙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案情简介
老孙与老李是幸福小区的上下楼邻居。老李为了下雨天晾晒衣服更方便,就在自家窗外搭建了雨篷,而雨篷的上方正好就是老孙家的阳台。
这雨棚一搭,老孙心里就别扭了:“楼上的垃圾全落在雨棚上面,甚至小偷走雨棚一下就可以进到我家阳台,又不卫生又不安全!”于是,老孙家为这事找过物业、报过警,前前后后闹了好几次也没解决。无奈之下,老孙将老李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邻里相处的核心就是互相方便、彼此顾及。老李搭雨篷,初衷是为了雨天晾衣服更方便,这本是小事,但不能只图自己便利,影响楼上邻居的正常生活。老李搭建的雨篷,不仅直接影响老孙家阳台的卫生,更关键的是,雨篷紧邻阳台,能成为攀爬借力点,给老孙家留下了安全隐患。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老李限期内拆除私自搭建的雨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官提醒
速裁庭审判员、二级法官赵宁:“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贵在互谅互让。如今楼房居住空间紧凑,自家装雨篷、改阳台、搭设施,看着是自家事,实则直接影响邻居的生活和安全。大家在装修、加装房屋设施前,可以先咨询物业和相关部门,最好是主动和邻居沟通、征求意见,尊重邻里权益,才能住得舒心、处得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