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版
2026-03-18 06:50   浏览人次:

婚内向第三者赠与大额财产,该赠与无效

  郑婕
  夫妻本应互相忠实,可一方却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赠与有效吗?
  案情简介
  赵某与孙某系夫妻关系,两人结婚二十载。赵某意外发现孙某与王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孙某于2021年至2024年期间,多次向王某进行大额转账,并赠送黄金、电脑等贵重物品。
  赵某认为,孙某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转给第三者王某,严重损害了其合法财产权益,且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故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孙某向王某转账等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王某返还获赠财物。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孙某赠与王某的财物系其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损害了赵某作为配偶的财产权,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结合双方转账记录、财物购买凭证等相关证据,法院认定孙某向王某赠与的金额为60万元,判决王某返还60万元全部款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官提醒
  民二庭审判员、一级法官李章爱: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必然侵犯配偶的财产共有权,此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尤其基于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财产赠与,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与社会公序良俗,既触碰道德底线,也违反法律原则,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受赠方需返还相应财产。婚姻的核心是忠诚与责任,希望大家都能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财产观,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共同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与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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