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侍甜田 赵中原)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表彰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杰出检察官(检察干部)的决定》,其中,县检察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该评选活动每五年举行一次,是对基层检察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等荣誉,18项机制做法被最高检、省委、省检察院转发推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检察、典型选树等工作在最高检、全省会议交流8次,3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7件案事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事例。干警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省“守正有为检察人”等省级以上表彰22人次,18人次入选全国、全省人才库,20人次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12项调研课题得到最高检、省市级立结项。
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进的姿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本条新闻版权归滨海日报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