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满意消费 共创美好生活
——我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见闻
唐颖 王可卫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是不是‘圈套’?”“这个低钠盐和常规的盐有什么区别?”“您看一下这个色条,它是渐变的,假的就没有渐变。”……3月14日,记者在我县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看到,各个展台前挤满了前来咨询的市民,热闹非凡。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如何辨别假酒。(本报记者 刘朔池 摄)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主办,活动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来自县文广旅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盐业公司、盐城国艺工艺品有限公司等20余家单位、企业和个体,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实物教学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普及消费维权、产品辨伪等方面的知识,并在现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消费者投诉受理等服务,帮助市民了解消费者权益,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并在现实生活中运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您看,这边有钢印号,真品上面应该是深浅不一的;还有这个标志,可以摸一下,它上面是有凹凸感的。”在假冒商品展示区,工作人员向市民们介绍某品牌香烟的真伪鉴别方法,引导市民擦亮眼睛,防止陷入消费陷阱。
“这个品牌的香烟是我一直抽的,今天刚好赶上现场教学,我就来学习一下,避免以后购买到假烟。”市民董先生告诉记者,“对于我们烟民来说,最痛恨的事情莫过于买到假烟了,尤其是那种价格比较贵的烟,买一条假烟就要损失几百块,举办这样的活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平时经常会收到一些短信和电话,向我推荐高额利润的理财产品,或是说我中奖了。看来以后要注意,不能上当受骗!”市民姜先生通过工作人员的介绍,了解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方面的相关知识,他表示,将提高警惕,避免掉入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陷阱。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来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通常会承诺高额回报,或者编造虚假项目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群众在理财时一定不要被高息所诱惑。平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今天和家人来吾悦广场闲逛,刚好碰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地过来看看。活动推介了很多省级认证伴手礼产品,挺有意义的。刚刚在有奖问答区,我还答对了题,领到了一箱牛奶,特别开心。”市民李女士笑着告诉记者,“此次活动让群众了解到县相关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优放心消费品质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我们也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滨海近年来消费环境的变化,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满意度,还通过互动体验和知识传播,推动了消费政策的落地实施,为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向辉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服务,持续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全力促进我县消费市场的畅通发展和提质扩容。同时,积极培育放心消费示范集群,构建全链条监管防护网络,全面提升我县放心消费工作整体水平。 (本条新闻版权归滨海日报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