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直通车本期话题: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2020-11-16 21:51   浏览人次:
(接上期)
  问:市级统筹后,我市将如何方便参保人员市外就医?
  答: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我的盐城”手机APP、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传真或邮寄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就可以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手续后,携带社保卡在当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到市外就医,应办理转诊手续,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就医地区,不指定具体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按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执行。
  问: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我市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进程如何?
  答:我市于2018年9月率先试点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目前,已经开通了与上海、浙江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要求,今年,我市将推进与安徽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扩大与浙江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提升长三角门诊直接结算质量。
  问: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医保方面有哪些应对新举措?
  答:疫情期间,我们推行一系列减负便民措施。一是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掌上办”,对外公开服务电话专线,安排专人专岗值班,畅通电话咨询通道。确保各项医保经办业务办理渠道畅通、安全、高效,全面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向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得到及时全面救治,第一时间向定点救治感染患者、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前拨付2个月、1个月预付金,全市累计向收治医疗机构预拨医保资金21850万元。
  三是针对性扩大我市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用于疫情防治的各类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酒精、医用雾化器、84消毒液等防控用品临时纳入我市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实行划卡结算。
  四是放宽门诊特殊病或门诊慢性病一次取药处方量,有效减少参保患者往返医药机构就诊购药频率,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五是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应由财政补助的个人负担部分,经办机构可先行垫付,再与财政部门结算,确保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所有医疗费用。
  六是实施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对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缴费费率由8%降至4%,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减征期间,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不变,医保待遇不变。经初步测算,实施医保减征措施惠及全市34453家企业,减负约5.3亿元。
扫一扫,手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