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直通车本期话题: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2020-11-03 09:33 浏览人次:
一、补贴对象范围是哪些?
各类企业在岗职工。
二、补贴文件依据是什么?
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盐政办发〔2019〕53号)。
三、补贴标准是多少?
各类企业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分别按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符合我县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按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报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申报?
所需材料:
1.培训补贴申请表;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加盖鉴定中心公章);
3.学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依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本企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受委托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申报程序:
申请开班—组织培训—考核获证—申请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84232267
咨询地址: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二楼培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