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居民可在滨办理身份证
2015-06-30 09:04   浏览人次:
    自7月1日起,我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省内跨市(县、区)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省内的外地居民身份证可在滨海就近异地办理。我县在东坎派出所、城北派出所设立两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受理点。
  本省居民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补领、换领的,可在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受理点申请办理。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学生证、单位合法证明等材料办理。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单位领取,并当场核验指纹。受条件所限,暂不开展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节假日另行安排)。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需要提醒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不在异地范围。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于受发证周期限制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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