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抓“四个”强化切实服务民生
2015-06-03 09:26   浏览人次:
    积极践行“六零”要求是县“作风建设深化年”的具体举措,更是人社部门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指南。今年,我们将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提升服务水平,办好民生实事。
  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履职本领。政治学习上,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四个全面”“五个迈上新台阶”的要求为内容,实现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业务学习上,以相关政策法规为内容,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按照县委“三严三实”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局系统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相关主题教育;提高履职本领,把县委、县政府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强化服务意识,助推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一趟式”服务模式,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受理窗口负责、限时办结承诺等6项制度。在局系统服务窗口继续设立党员示范岗和意见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工号牌,窗口统一配置服务质量评价器、配备投诉意见箱、安装监控摄像设备,通过倒逼方式提升效率,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受到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
  强化规范意识,严格办事用权。人社局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很多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我们要始终敬畏政策、敬畏纪律,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如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招录、药费报销等程序性、纪律性强的工作,坚决做到严格按政策办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争先观念。对人才引进“万人计划”、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服务企业用工、社保扩面和招商引资等重要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序时进度安排,做到责任、任务、时限、要求明确可查。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如因落实政策有偏差、人为造成工作失误而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经办人员责任。要鼓争先之劲、求进位之效,勇于担当,超前谋划,提早行动,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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