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正式启用
2014-09-17 10:25   浏览人次:
  记者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获悉, 9月15日起,我县已正式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旧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继续使用。
    “市民在申办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过程中,较以往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采集指纹环节。首日我们为83位市民办理了新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首次办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需申请人到现场进行指纹采集。同时,如果持证人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需要在申请电子通行证时签署声明。
    除此之外,新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大小与居民身份证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满16周岁的申请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未满16周岁有效期仍为5年。证件背面打印的往来港澳签注信息可由出入境管理部门重复擦写,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减少了因签注页满换证的情况,降低了使用成本。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市民可持用有效期内的旧版通行证,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收费标准、办理条件、时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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