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类口岸滨海港开发范围划定
2019-01-07 07:30 浏览人次:
近日,记者获悉,盐城市国家一类口岸滨海港工业园区开发范围已经划定。根据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开发建设范围为:东至黄海、南至淮河入海水道、西至G228、北至灌河(包括灌东盐场在陈家港镇区区域),主要包括灌东盐场、新滩盐场、响水工业经济区、滨海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滨海港经济区和陈家港镇、滨海港镇相关区域。
滨海港工业园区启动区近期规划开发建设范围为:新滩、灌东盐场和滨海港口功能区20平方公里、港城功能区10平方公里,其他区域为响水、滨海县重点开发区域。目前,滨海港工业园区内若干重大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中。国家电投协鑫滨海发电公司建设的两台100万千瓦火电机组实现投产运营。总投资170亿元的中海油滨海LNG项目正在加快建设。金光高档纸业700万吨白卡纸和450万吨粘胶纤维项目正在加快实施。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2000万吨“绿色、智慧、精品”钢铁生产基地落户滨海港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