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刘琪) 近日,县法院正红法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离婚纠纷庭审现场移至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李某某家中,成功调解了矛盾,圆了李某某8年见子心愿,用暖心举措传递司法温度。
杨某某与李某某早年打工相识成婚,在云南定居并育有一子。2018年,李某某因车祸瘫痪后返回滨海生活,妻子杨某某因需留滇照料在当地上学的儿子,两人长期分居致夫妻感情破裂,杨某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得知李某某对离婚无异议,却有长达8年未见到儿子,盼见儿子一面,知晓孩子想法成为其最大心愿。为此,法官多次与杨某某沟通协调,最终促成杨某某带着儿子返回滨海。开庭前一日,儿子主动探望父亲,父子俩促膝长谈,多年的思念与隔阂就此化解。
考虑到李某某行动不便,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带领办案团队携带相关设备,上门搭建临时法庭。庭审中,办案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双方诉求与辩解,同时重点征询了他们儿子的想法。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李某某及其家人对法院上门开庭的便民举措深表感激,连连向法官致谢。
据了解,此次上门庭审是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县法院将持续聚焦特殊群体司法需求,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庭审等便民利民举措,让司法服务贴近群众、直达民心,切实让公平正义走到百姓身边。(本条新闻版权归滨海日报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