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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地税局服务承诺
新闻作者:滨海地税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5-08-18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提供涉税事项上门办理和网上办理等服务。在办税服务厅或“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事项,依照《办税须知》公布的时限办理。在各办税服务厅及盐城地税网站《办税须知》,公布办税事项、办理地点、办理时限、提交咨询、注意事项。
    二、在办税服务厅和盐城地税网站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表证。
    三、因信息系统升级而影响办税或软件配套升级时,提前告知。
    四、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办理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
    五、推行预约服务。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网上在线咨询或办税服务厅电话预约办税时间服务,地税部门将在约定的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六、提供导税服务。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导税员会引导纳税人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纳税人的办税咨询。
    七、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孕、残或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纳税群体提供绿色通道。
    八、提供援助服务。对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而不能正常办税的纳税人,地税部门会根据纳税人的需要,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援助。
    九、严格税务检查程序。实行查前告知,对同一纳税人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等特殊情形除外)。检查时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告知纳税人检查范围,检查结束后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纳税人。
    十、严格行政处罚程序。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让纳税人了解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纳税人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提出听证要求。
    我局投诉电话:“12366-2”盐城地税纳税服务热线;网上投诉: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网站“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办税服务厅投诉:各办税服务厅内意见箱;监督电话:(0515)8422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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