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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服务承诺
新闻作者:县环保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5-08-18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 服务宗旨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要严格依法按规定办事,接待服务对象和来访群众热情周到,办事不推诿扯皮,勤政廉洁做人,公道正派做事,扎扎实实工作。
    二、 业务受理
    1.项目审批:缩短审批周期,依法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前移审批介入位置,压缩审批时限(环境影响登记表即到即办,报告表2个工作日办结,报告书7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缩短80%。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灵活办,一办到底。实行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杜绝群众两头跑。
    2.试生产、“三同时”核准:试生产、“三同时”申请材料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3.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4.环保标志发放:做到随到随办。
    5.来信来访受理:周到、热情、高效,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6.危废转移:对符合危废转移条件的,需县局审批的危废转移事项随到随办。
    7.环境监测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8.排污费征收:严格按照核定的标准低限收取。
    9.项目初审:项目初审和项目现场初步核查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10.窗口单位“AB”岗制度。窗口单位A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开期间,由备岗(B岗)责任人代替其履行A岗责任人工作职责。
    三、违诺责任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15)84223618,凡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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