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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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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仇惠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1448 发布时间:[2014-2-11] |
昨天,笔者从县法院获悉,为更好地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文件精神,切实把“上网是原则、不上网须审批”要求落到实处,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近年,县法院一直致力于司法公开工作,坚持把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仅去年,该院已上网文书1077件。为了做好今年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该院结合销结案,落实文书上网,确保文书上网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明确由审管办负责结案的干警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求法官申报结案的同时,需准备好裁判文书上网所需的材料。待裁判文书生效后立即上网,确保所有能上网的裁判文书不漏网,不留死角。结合文书校对和文书审批工作,确保上网文书的正确性和公信力。实行裁判文书层层校对、审批制,对每份裁判文书,分别由案件书记员、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依次校对后,提交庭长审批,庭长进行再次审查校对、分管领导签发。在分管领导签发后、提交裁判文书电子稿前,承办法官要再次对裁判文书进行校对,方可提交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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