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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港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新闻作者:港宣  发布时间:2023-07-04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以来,滨海港镇始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社会文明度的重要载体,以“公开承诺、守信践诺”为着力点,以提升公信力为目标,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注重制度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村政务服务建设的指向标、路线图和责任书。着眼“信用+法治化”建设,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形式,在审批环节、执法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加快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重要门户网站积极宣传信用政策、“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等内容,推动各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完善信用承诺。
  构建诚信体系。常态化开展失信案件预警监测和风险防范,涉党政机关失信被执行案件实现“零新增”,被执行案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强化政务信用信息应用,将信用状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实现信用承诺广泛应用。在证明事项方面,实行事项动态调整,将“开具证明再办事”变为“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办事”,实现一次承诺、当场取证,有效压缩审批时间。
  建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监管“三张清单”。充分厘清监管事权、明确监管边界,事前推行“一单式应用服务”,事中推行“一单式分类监管”,事后实施“一单式联合惩戒”,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措施,从而提高失信成本。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依法依规管理的同时,大力鼓励“人性化”监管,不搞“一刀切”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建立容错豁免机制,帮助其纠错和失信修复;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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