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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政策确保如期保质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新闻作者:季哉  发布时间:2015-09-02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长钱武华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和省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时期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市先后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到位。
  一要充分认清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把土地承包关系用法律凭证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广大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让农民放心外出务工就业、进城落户,承包地才能流转出来,而且能够长期流转,可以有效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规模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才敢放心搞规模经营,增加对土地的长期投入,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可以减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征地矛盾,促进镇村经济乃至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二是有利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是赋予农民真正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经过确权登记颁证之后的承包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从而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探索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添农村发展活力。三是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多年来,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矛盾纠纷时常发生,虽然我们全力化解,但由于一些具体政策不明晰,有些问题确实难以彻底解决到位。今年省农委专门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问答》和市农办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为我们化解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矛盾纠纷提供了政策依据,通过确权登记,必将有效化解这方面工作的矛盾和困难,有力促进和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二要充分认清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复杂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广泛动员所有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承包地块“四至”的指界、家庭承包调查信息的核对、确权成果的签字确认等一系列工作,可以说,这项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任务艰巨复杂。一是工作面广量大。我县是传统农业大县,现有耕地150万亩,家庭承包土地114.8万亩,涉及农户26万户,涉及农业人口80万人,且农户承包地块零散、地理地貌复杂,开展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二是矛盾纠纷较多。我县1998 年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各镇区不同程度的出现过各类土地承包纠纷,矛盾较多,情况复杂,给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三是组织发动较难。少数镇村对土地确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行动上缺乏高度自觉,有等待观望和怕引发矛盾的思想,没有把确权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同时,我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有的是举家常年外出,增加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宣传发动、村民会议召开、农户签字确认的难度。四是基础资料不全。一些镇区和村组二轮承包资料台账不全,部分农户实际承包土地面积难以确认。
  三要充分认清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紧迫性。按照省市要求,今年要完成蔡桥、滨淮2个镇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年底前80%以上的村完成一轮公示,2016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完成上述任务,时间十分紧迫。目前我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在全市滞后,试点工作没有按时完成,面上工作还没有真正启动。希望大家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认识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是一件可干可不干的事,而是非干不可,必须干好的事,是一项不讲条件,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各镇区和县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奋起直追,奋力赶超,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按照序时节点要求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努力在全市进位争先。
   严格执行政策,保证质量,确保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本次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完善和提高,不是推倒重来,更不能打乱重分。要守住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个大局。始终坚持依法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确“实权”、颁“铁证”。 在具体操作中,要做到“五个严禁”。    
   一要依法规范,严禁“破底线”。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对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处置;对存在争议纠纷的,先依法解决争议纠纷,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不能搞强行登记。县委农办要加强对镇村的政策指导,确保政策一个口子出,操作一个程序走,工作一把尺子量,避免因工作原因造成新的矛盾。
   二要实事求是,严禁“一刀切”。中央明确,此次确权登记以1998年二轮承包确权为基础。多年过去了,农村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受税改政策的影响,有的统计面积与实有面积有一定的出入;受农田改造的影响,有的耕地已经“四至不清”;受农民建房的影响,有的农户已经在承包土地上建了房子;受村与村之间差异影响,有的生不增、死不减,有的搞了小调整;受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影响,有的镇、村许多土地已经被征用。为此,各镇区在调查摸底的过程中,要把相关的情况摸清摸透,多听取群众的意见。要区分不同情况,考虑不同因素,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关键要让大多数群众满意,达到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三要兼顾质量,严禁“齐步走”。土地问题是农业农村工作的根本问题,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必须在试点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稳妥推进。我们既要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也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镇区要通过优化工作方案,增加人员力量,过细做好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不能为了抢速度而弄虚作假,做成“夹生饭”,留下“后遗症”,要确保登记成果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四要严格程序,严禁“走捷径”。严格执行农业部制定的规程和省农委、市农办下发的政策指导意见,按照“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测量制图、公示审核、登记发证、建档入库”等步骤有序开展工作,抓实抓细“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程序一个不能省,标准一点不能降,该签字的签字,该公示的公示,确保“承包面积、合同、证书、登记簿”“四相符”,确保“承包地块、承包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确保确“实权”、颁“铁证”。
  五要依靠群众,严禁“代作主”。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是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要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让农民充分了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要求,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特别要注重发动老党员、老干部参与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情况、群众信任、善于调解的积极作用。村组的方案,要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对于外出务工不在家的农户,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切实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和决策权。
  精心组织,强化督查,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大举措,我县已成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也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过问,精心组织,重抓推进;分管负责人要一线指挥,具体落实。农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迅速修改完善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国土局要及时提供地理国情影像资料,财政局要做好工作经费安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造浓工作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村务公开公示栏、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让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来。对农村基层干部,要加大培训力度,县、镇两级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对村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土地确权的操作流程,熟悉运用相关政策法规,使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既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又能灵活解决操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要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农口条线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督查组,对各镇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建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会办协调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和上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务实创新的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要通报批评。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对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矛盾,不要简单草率轻易下结论,要及时请示,加强研究,妥善处理,不能因为工作不细致、作风不扎实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也不能因为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影响确权进度,从而进一步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同推进,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任务,为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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