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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办服务承诺
新闻作者:县政务办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5-08-18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服务承诺
    1.依法行政,阳光运作。对照国务院和省市精减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开展事项精简排查,坚决做到“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放则放”,确保所有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前置审批条件于法有据。实行“服务内容、受理部门、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理结果、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十公开,依法行政,阳光运行。
    2.简化流程,限时办结。建立健全项目代办和“快速通道”审批、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等服务机制,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完善提高涉房收费“一费制”、涉企收费“零费制”,强化服务提升。
    3.优质服务,高效便民。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不断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4.强化监管,统一交易。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采取“统一进场交易、统一报名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委抽取、统一开标投标、统一接受监督”的“六统一”形式,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的招投标和各类采购服务。
    5.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对办事人员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首问负责,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以“热心、诚心、关心、耐心、真心” 留住客商、赢得群众。
    二、行诺监督
    在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意见薄,公布监督电话,建立网络咨询、投诉通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投诉办法
    投诉电话:(0515)84198001
    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www.bhxzfw.com
    四、违诺责任
    如有当事人投诉我办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实行“一诉查实待岗制”。即违背上述承诺一经投诉并查实的,实行无条件待岗;情节较重的,还将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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