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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增进群众医保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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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秀艳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332 发布时间:[2024-10-18] |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广泛的覆盖范围、可持续的筹资渠道是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的基础。不久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持续做好居民医保筹资、巩固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等工作作出安排。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将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 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客观需要。为实现全民医保目标的同时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财政补助一直是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主要来源。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2024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从10元/人增长到400元/人。同期,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670元。各级政府真金白银的投入,已成为居民参保人享受待遇最重要的保障。财政补助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见证医疗保障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 与此同时,医保公共服务持续优化,从便捷性上推动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跨省异地就医流程更加规范、备案服务更加便捷、直接结算医药机构更多,更多参保人体验到“一卡(码)在手,全国就医”的方便;加大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支持,推动实现农村卫生室医保村村通,村民小病医保报销“足不出村”;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展,进一步缓解了家庭看病就医压力……这些举措让参保人以更低的资金和时间投入获得了更有质量的医疗医药服务,人民群众对基本医保的信任和支持与日俱增。 随着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的需求不断更新,对基本医保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这一改革部署,为医疗保障领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既坚持保基本的原则,尽力而为,公平普惠发挥基本医保的主体保障作用,同时也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量力而行,持续提升参保人的保障水平,就能不断回应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新期待。 医保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须臾不可放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制度政策落实落细落好,必能切实维护群众医疗保障权益,推动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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