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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宣传
 
作者:刘毅 李玉珊 梁建山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7475 发布时间:[2024-9-30]
  为保障企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县农业园组织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召集企业、家庭农场和个体经营户学习《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宣传工作中,该园区重点向企业、家庭农场和个体经营户讲明,《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3年3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0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二是明确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四是明确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的竞合处罚原则;五是明确罚金数额标准;六是明确从宽处罚的标准。《解释》明确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发布和实施,更加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地区经济金融秩序,同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法律指导。该园区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学习《解释》的主要内容,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引导园区各个生产经营单位关注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避免参与不明来历的投资项目或金融活动,为打造诚信园区,营造让消费者放心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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