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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滨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7396 发布时间:[2024-1-12]
  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周永军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来盐城考察为强大动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担当作为,推进司法理念、办案效能、审判管理、人才队伍四个现代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开创“强富美高”新滨海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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