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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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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泽豫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7573 发布时间:[2023-11-15] |
收入分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步发展,收入分配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税收、社保、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协同发展的政策调节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加快推动橄榄型分配格局形成,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共同富裕新发展。特别是2020年,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共同富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体系也不完善,依然存在着居民收入增速趋缓,基尼系数高于国际警戒线,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第三次分配作用有待加强等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为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促进共同富裕,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 一、优化初次收入分配结构,尊重劳动者合法收入 初次分配奠定了分配的基础性框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分配制度基础。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尊重劳动,提高劳动收益率。在初次分配方面,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让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在保持收入分配基本制度的同时,需要调整分配结构,特别是要解决劳动者收入占比下降的趋势,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合理的初次分配格局,统筹兼顾政府、企业和群众、部门的利益。 二、加大再分配的力度,提高税收和社会保障调节作用 在再分配方面,要加快完善税收制度,增加对高收入者和高价值财产的累进税率,例如对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税进行立法和征收,扩大免税额和减免项目,减轻对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的税负,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消除城乡、地区、行业、身份等方面的差别,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的公平和可持续。还要扩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范围,增加对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等的财政支持力度,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同时加强对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体、残疾人等的救助和补贴,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改善低收入群体发展条件。 三、发展第三次分配事业,提高慈善捐赠水平 在第三次分配方面,要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建立公益事业评估和监管机制,提高公益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公益组织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发展,建立政府和社会主体协同的多层次公益事业发展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多元化和创新性的慈善捐赠,增加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参与度,提高个人捐赠比例,发挥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的补充作用。 总之,收入分配改革面临诸多挑战,但通过政策引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可以逐步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以此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进展。这需要我们加大改革力度,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推动收入分配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果。 (作者系滨海县委党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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