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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清政府在芦苇荡设立的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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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封长林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8979 发布时间:[2023-10-20] |
在盐城沿海湿地芦苇荡里,曾有一个府衙,那就是原六垛乡(现属射阳县临海镇)境内的“五岸衙门”。 清朝初年,黄河口海岸线已由云梯关向东推进35公里多,涸出的大片土地给芦苇的生长带来了条件,由此出现了大片的芦苇荡。 据《山阳县志》记载,从庙湾向东,直到大海都是芦苇和茵茅,当时无人管理,任人樵采。康熙二十二年(1683),千总刘应龙之子刘璠呈请朝廷对这片草滩进行勘丈。经过勘察,单苇地就有784顷。嗣后,河道总督靳辅命驻守黄河口的把总经营这些草滩,在管理和经营十多年后,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初期,驻军领国库银采割芦苇,销售后还本付息,但常常因交通不便,芦苇卖不出去,本利无归。 雍正十年,清王朝在射阳河以北、滨海县淤尖以南、盛产质地较好的芦苇地域设立管理机构——苇荡营,并将临海镇八大家以北、原六垛乡扁担港以南地块标为“皇滩”。 皇滩的芦苇质量好,高挺粗壮,粉节红杆,全部为单独收割、运输,解交到淮阴清江水台衙门。柴草收割时,为防柴草浸水腐烂,在苇荡里筑起一个个土垛,割好的柴草全部堆在土垛上,将土垛编上号,即成头垛、二垛、三垛、四垛、五垛、六垛。驳运柴草的码头叫岸,编上号,即成前岸直至五岸。垛、岸逐渐成为后来的地名。为了加强管理,清王朝在苇荡营里的五岸庄,设立管理荡里事务的衙门。 “五岸衙门”直属清江府,有五百樵兵进驻,由管带(营长)、巡官(连长)、把总(排长)、驾爷(班长)分级管理。衙门坐北朝南,有三幢九间,高一丈多、长七丈多的砖草结构的大、中、后三堂。衙门外围有一丈宽、七尺深的围河,在通往射阳河的大洋上,围河内每丈余就有一根木头,上有无数铁钉,木与木之间用铁链锁严,作为节制船只通行的关卡。围河内侧,浓密槐树环抱,并有高六尺、八尺的两层土、砖围墙防护。 在当时,苇荡营是苏北地区最大的河防、成边和经营苇场管理组织,所占的土地从射阳河向北,直到苏鲁边境,纵跨现在的连云港南部、盐城北部沿海大部分地区。营内土地以黄河为中分线,以北称左营、以南称右营。右营绝大部分土地在现滨海县境内,小部分在现射阳县境内。 苇荡营规定黄河南岸的右营每年向朝廷提供芦苇120万束,以供黄河、淮河、大运河各防汛工段防洪和营兵生活之用。为运出这些柴草,人工开挖了顺黄河南沿、从淮安到八滩的运料河(此河已淤塞)。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河道总督赵世显对苇荡营管理作了一些改革,裁减部分官兵,将水荡边的土地分给士兵领种,领种者交一些租价银。 雍正五年(1727年),河道总督齐苏勒上奏朝廷,要求对苇荡营恢复旧体制,并强化营汛,加强苇草管理。准奏以后,明确设总营于清江浦(现淮安市),左营驻海州,右营驻仁和镇,后来又移驻六垛。 总营设参将一员,左右两营各设守备一员。对右营圈定了四界,北以黄河为界,东到大海、南到后洋(现射阳县八大家镇以北),西到陡港(现界牌镇官庄村)。内设三个分北汛驻八滩设千总一员;南荡汛驻二木楼(现滨海港镇木楼村)设把总一员;西荡汛驻七巨(现八巨镇西)设把总一员。三汛共派驻马战兵30名,步战兵29名,守兵653名,各官坐骑14匹,战马30匹,每年官、兵、马匹共支食俸饷银11000余两,由河库道按目支领。这时苇地复勘,已升长至5064顷,规定每年上交芦苇105万束,仍交运河、黄河各河防厅以济工用及营兵和夫工炊草之用。 由于苇荡营柴草交易的发展,建营后不久,外地移民不断迁入。此后,因不断放领土地,至道光、咸丰年间,苇荡营逐步走向解体。 据史料记载,道光十三年(1833年)河道总督张锦沿着黄河直到海口,视察苇草生产情况,当年八月上奏朝廷:“苇荡右营估柴263万束,较原定额少产柴20万束,缘地高滩老被旱伤所致。同时,营内奸弊日盛,大小官员经常隐匿产量,扣存私卖,营官和樵兵常在滩内随意盗卖,船兵常在运输途中抽拔改捆,使每束斤称不足,滩内恶棍随意把持滩面。各河防厅官与汛官买柴少给一点钱,或不给钱都能运走很多苇柴。滩棍操纵市价,柴价日贵,使得大量可以货市的苇柴积压在滩内腐烂。随着清政府的腐败,苇荡营的食俸饷米银经常不能拨付,营兵逐渐流散和死亡,也得不到补充。 同治四年(1865年)营兵进行裁减,钦定减二成,战兵由39名裁减到30名,守兵从700名减至542名。同治十年(1871年)两江总督曾国藩奏请朝廷批准饷俸银每年7成拨付,由原11000余两,降至7500两。至光绪年间,右营参将等官都已裁汰,原来的三汛管理机构已凋零不全。光绪六年(1880年)荡地大火延烧10余日,堆积在滩内的柴草全部烧光。光绪七年(1881年)又发生大海啸,庐舍冲毁,居民大部分被淹死,苇荡营将近崩溃。 光绪十二年(1886年)阜宁县设土地放领局,号召苇荡营内百姓领地耕种,放领305顷。 清朝后期,一些外地企业家来这里办盐场,与福昌公司兴办了由双洋(现属射阳县临海镇)向北到尖头洋(现属滨海港镇振东村)的大盐场,开拓了很多盐滩。民国六年,来自南通的实业家张謇等人在射阳河北部沿海地区大办垦殖公司,在苇荡营区内办起了新通、华成、新南等公司,占地4400多亩,大部分滩地得到了开发。民国八年,东坎晚清举人庞友兰任苇荡右营垦务局局长,主持开垦苇荡右营荒地。民国十年,江苏督军裁撤苇荡营,苇荡右营存在了前后120余年。 昔日芦苇荡,今朝富庶地。苇荡营的建立和发展,使滨海沿海的这块土地较早得到了开发利用,对滨海的工业、农业和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如海似洋的芦苇荡,盐硝茫茫数万亩荒滩碱地,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1952年4月20日,毛泽东主席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2师转为农业生产建设第四师,实行军队编制,生产待命。全师开赴六垛地区,在总渠两岸开垦芦苇滩,兴建农场。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奋战,开垦荒地近15万亩,挖出沟渠,建起涵闸站等配套设施,农场初具规模。1955年11月,撤销待命任务,所有官兵就地转业,改供给制为工资制,实行经济核算,正式成为直属省农垦的国营淮海农场。 改革开放后,农场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农、工、商实现了全面发展,过去的芦苇荡如今成了鱼米仓,柴塘荒滩均开发成鱼塘、蟹池和良田,饲养了鱼、虾、螃蟹,种上了优质水稻、大蒜,栽上了梨、桃和葡萄等水果,生产的“渠星”牌大米荣获“中国优质大米金奖”,“青龙”牌大蒜全国榜上有名,“中华绒鳖蟹苗”畅销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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