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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社会救助容缺审批获省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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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士梅 李冰冰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9997 发布时间:[2023-3-21] |
3月20日,笔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社会救助信用承诺容缺审批获全省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优秀成果奖,全省共有7个地级市和3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据介绍,我县试行社会救助容缺审批机制以来,已为61个因病、因灾等突然陷入困境的家庭以容缺的方式进行了审批。通过承诺办理、容缺审批,急难情形社会救助5天内即可完成审批。 在去年开展的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我县发现一些因突发重大疾病、灾害、事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急需得到社会救助,但因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批周期较长,不能满足此类群众的紧急救助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2年6月,县民政局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县协调办、县信用办制定《滨海县首批社会救助类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容缺审批实施方案》。对因重大疾病、灾害、事故等突发性支出在3万元以上需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困难群众,在江苏省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未反馈之前,优先采取“个人信用承诺+村级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容缺审批。 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社会救助类服务事项提供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渠道,线上申请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滨海旗舰店或“我的盐城”手机APP和“诚信滨海”微信公众号;线下申请在各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 简化流程智能审批。线上申请方式将原先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所需的纸质材料全部进行了取消,申请人的所需信息、材料等均通过大数据在线自动填充核验或通过电子材料予以替代,以线上实时电子签名代替线下纸质签字,使整个申报流程电子化。 信用承诺容缺审批。在申请社会救助容缺审批时,首先由申请人提供信用承诺书,在通过村级民主评议后,登录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信用信息,对符合审批条件且信用良好的群众,系统智能秒批先行作出审批决定。民政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对其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对,若核对结果符合办理标准,则继续享受救助政策;若核对结果不符合办理标准且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救助,追回申请人已享受的救助资金,并将其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我县还将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免责细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秉持公心、程序完整,但因人力不可为、部门数据共享不准确以及被救助人故意隐瞒等客观原因导致的14种情形造成的失误偏差,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保护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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