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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作者:吴丽萍 蔡明荣 刘琪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8222 发布时间:[2023-3-10]
  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转好的“省42条”“市56条”政策措施出台后,近日,县医保局积极落实相关要求,阶段性降低全县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据悉,此次阶段性降费政策执行后,惠及全县用人单位3050家、灵活就业人员6000余人,全年为用人单位和零活就业人员减负约4500万元。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申请即可享受,已缴纳全年费用的,统一退回多缴部分。所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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