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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刷卡结算
 
作者:陆洪海 刘海雯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8962 发布时间:[2022-1-19]
  1月18日,笔者从县医保局获悉,从2022年2月1日起,凡参加我县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可现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刷卡结算。
  此前,我县职工和部分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一直由参保人员垫资后到医保部门报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生育文件精神,推进便民服务和优化经办服务能力,通过不到一个月的软件改造和测试,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6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基本具备了生育保险联网结算能力。
  实现生育保险联网结算后,无论是待遇范围还是结算标准都没有变化,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生育人员只要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携带本人社保卡、《生育登记服务证》等资料(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仅需携带本人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经审核确认后就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刷卡结算,将极大地方便参保人员生育就医并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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