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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滨海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0日县政协十三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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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8168 发布时间:[2021-12-31] |
政协滨海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滨海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至14日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讨论县主要领导讲话;2.听取和审议政协滨海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政协滨海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列席滨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5.选举政协滨海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6.审议通过政协滨海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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