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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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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柏荣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6513 发布时间:[2021-8-20] |
今年,我县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初步形成了新型经营主体方阵,呈现“四位一体”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对当年获省、市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每个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与龙头企业合作开展“滨海大米”品牌订单种植,连片面积达千亩且合同期三年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支持品牌建设。新录入省农产品品牌目录的,每个奖励5万元;新获证绿色食品的,每个奖励2万元;续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每个奖励1万元;收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每个奖励5万元;新注册农产品商标的每个奖励2000元。支持产研融合。与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所、高等院校合作新建种苗组培繁育中心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每个奖励20万元。 支持互联网+家庭农场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建设农业物联网技术集成示范点,新增远程监测系统,并接入朗坤大数据中心的,按照不超过设备投入总额三分之一的标准予以奖补。支持家庭农场年度网上销售本地农产品金额经第三方验收确认达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十四五”期间,全县预计新认定家庭农场200家以上,力争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5家以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以上,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00家以上,通过家庭农场发展,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和富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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