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盐城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县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并从2020年1月1日起补发。 据了解,本次已是我县连续第9年第11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本次调整将惠及县内19.3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协调财政资金4600余万元,精心组织,迅速组织补发到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