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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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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6499 发布时间:[2019-12-23]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通过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书记自觉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推动各级纪委积极担负起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调贯通、层层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自觉把应负的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问责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总之,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党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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