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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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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608 发布时间:[2019-12-17] |
党的领导是全面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利于把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整合起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同高效地解决党内外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有力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第一,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比喻为“众星捧月”,指出“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和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第二,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要坚决落实党章要求和《决定》精神,坚持事业发展到哪里,党的领导制度就跟进配套到哪里,不断完善党领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外交工作等制度,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第三,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要按照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上持续发力,推动党和国家所有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首要职责,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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