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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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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评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6066 发布时间:[2019-8-13] |
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对做好下半年工作、补足决胜全面小康短板、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答好“强富美高”新江苏“答卷”作出了重要部署,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扛起责任担当、全力抓好落实。作为这项伟大事业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是前提和基础,也是基本的政治要求。 受人民重托、担一方之责,党员干部理当重视政绩、追求政绩、创造政绩。但怎样理解政绩、崇尚何种政绩、政绩为谁而树,决定了一个人的气度和格局。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的实际成效就会大打折扣。有些人热衷于搞“大手笔”、上“大项目”、铺“大摊子”,表面成绩亮眼、实则后继乏力;有些人刻意揣摩上级偏好而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把工作成绩作为得到提拔重用的资本、个人仕途的跳板,看似政绩突出,实则劳民伤财。这样的政绩观,是最应该摒弃的、错误的政绩观。 在成绩与不足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当前,在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答好“强富美高”新江苏“答卷”的关键之年,尤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如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特别指出的,既要做当前和近期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事,也要做符合根本利益、为持续发展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群众的好口碑、经得起历史沉淀的好评价。 政绩观的基础是发展观和群众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以对新发展理念的深刻理解和江苏省情实际的研究把握为认识基础,以群众根本利益和真实诉求为奋斗目标。比如,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过程中的阵痛,是继续选择短期效应明显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还是下决心培育发展见效缓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可能暂时对经济增速造成影响,如何看待这中间的矛盾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做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等工作,涉及民生福祉,任务重、责任大,战线长、矛盾多,如何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气度,又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敢于直面问题、不贪一时之功,甘做奠基之石、甘抓未成之事。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依靠科学的考核体系保驾护航。考核衡量干部成绩,要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要把民生福利、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代替简单“以GDP论英雄”。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充分释放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制度效能,考准考实干部,用准用好结果,为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创造先决条件和良好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实实在在、经得起检验的实绩,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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