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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缓解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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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侍甜田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263 发布时间:[2019-6-26] |
今年,我县坚持把医疗保障和精准扶贫相结合,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缓解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政策,将困难人员100%纳入基本医保范围。对医疗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按一档标准全额资助,并享受医保待遇。建立完善困难人员参保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及时维护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提高大病保险待遇,侧重向困难人员倾斜。调整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提高各赔偿段的报销比例。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一般人员提高10个百分点,更大力度发挥大病保险的脱贫解困功能。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实施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托底保障。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赔付、医疗救助等途径补偿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实施托底补偿,使其个人自付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又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5%。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的联合救助机制,增强托底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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