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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对标找差力推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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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德超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237 发布时间:[2019-6-14] |
近年,县水利局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巡河管护,突出通榆河饮用水源地、“两违三乱”、渔罾渔簖网箱、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该局将16名县级河长、179名镇级河长、1029名村级河长和3072条河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及时调整全县河长制工作总河长组织体系以及县级以上河道河长,确立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通榆河、废黄河(中山河)、射阳河5条流域、区域性河道和24条县级河道由县领导任“河长”,县直单位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县级河长助理,15个镇(区、街道)参照县级制度,统筹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同步完善落实县级会议、信息报送、河长巡查、督查、举报投诉受理、数据信息共享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验收办法、优秀河长评选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工作办法。 建立健全河长巡河检查工作制度,按照县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交办问题、处置问题。对尚未完成整治工作的“两违三乱”问题,通过细化责任,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将整改压力传递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把河道管理工作作为综合考核重要内容,采取日常督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完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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