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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重大项目绿色通道
 
作者:陆为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5309 发布时间:[2019-4-25]
  连日来,我县扎实推进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成立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签订代办协议。各镇(区、街道)、各部门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的同时,签订项目代办服务协议,并明确项目具体代办员,由县行政审批局逐个项目建档立卡,全程督办。组建代办专班。对每个签订代办协议的投资建设项目均组建一个项目代办专班。制订代办方案。代办协议签订后,由项目引资单位或责任单位项目代办员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该项目的代办方案,报县行政审批局备案。代办方案包括项目报审所涉事项、环节以及“一表式”项目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项目审批时序进度安排等。
  开展项目代办。对照项目代办方案开展代办服务,项目审批以代办员代办为主、项目建设单位配合为辅,即项目建设单位仅需按审批部门工作要求或在代办员指导下,做好有关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其他事项由代办员全程代办,代办员在规定服务时限内将代办事项办理结果送交项目建设单位。构建绿色通道。设立投资建设项目专门受理窗口,努力构建审批绿色通道,对投资建设项目推行绿色通道审批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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