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碧水蓝天成为发展新底色———
我县生态环境整治措施实成效好
去年以来,我县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坚持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风文明建设、特色乡村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卫生村镇创建等活动联动推进,确保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科学有序进行,让碧水蓝天成为发展新底色。 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分区包干,全面排查整治;同时,县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等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分别制订行动方案,均由县分管领导牵头整治。县“263”领导小组针对镇(区、街道)和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会办会、推进会。举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突击月”,对全县范围内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实行整改攻坚。积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投诉环境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环境问题,将环境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闭环管理,强化问题销号。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由县“263”办公室分块分条线进行“双交办”,实行全天候跟踪督查,牵头部门负责整治业务指导,各镇(区、街道)负责环境问题具体整改;问题整改结束后,由责任主体单位向县“263”办公室申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进一步提出整改要求;对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成员共同确认签字后实施销号。环境问题销号档案按“一事一档”要求归档备查,形成问题、交办、整改、督查、验收系统销号制度。同时,对综合整治问题整改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排名,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整治攻坚的强大合力。 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发动广大群众自觉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同时,强化督导考核,规范常态运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洁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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