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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负责人就热点问题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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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352 发布时间:[2018-12-27] |
问:转供电加价清理有哪些政策呢? 答: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区域均普遍存在转供电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今年以来,我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已先后4次下调,累计每千瓦时降低8.19分,直供用户已直接享受到电价政策优惠,但部分被转供电的工商业终端用户并未享受到政策红利。近日,省、市物价局均已发文,明确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目前供电公司正在配合物价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排查清理工作,确保国家及省出台的降本减负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如果遇到不合理转供电加价,或者发现身边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或向当地供电营业厅反映。反映的问题将被及时提交至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用以敦促相关主体规范收费行为。对拒不整改违规加价行为的转供电主体,政府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问:可以开增值税电子普通电费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要求,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自印冠名电费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类型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供电公司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用A4纸黑白打印形式提供,用户可通过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验。 目前,“掌上电力”“电e宝”APP、“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均已实现电子发票在线开具功能。广大居民用户、企业用户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发票开具和保存。需要的话,可到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掌上电力”和“电e宝”APP体验一下。 问:可办理远程费控业务吗? 答:可以。这是我公司推出的一项新的缴费方式,实施“先购电、后用电”,可实时计费。当电费余额不足时,可根据客户约定的报警、停电阀值,发送催缴短信或跳闸停电,一旦停电,只有预交电费才能合闸复电,这样就能规避所遇到的电费风险,也不用再为租户垫付电费。如果有需要办理远程费控业务的用户,只需携带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电费缴费卡等资料,到就近的供电营业厅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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