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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镇:“四个明确”打造阳光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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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爱霞 王宜兵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387 发布时间:[2018-12-11] |
今年,陈涛镇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行动,高度重视农村财务规范管理工作,坚持以“四个明确”打造农村阳光财务。 明确村财务督查人员职责。规定每村明确3至7人成立财务督查组织,由村纪检监察员负责,成员由镇农经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掌握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农村财会知识。明确村财务督查内容。规定各村财务督查人员把关所在村对上级党委决策执行情况及本村财务民主决策、财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扶贫资金到户、村干部对财务工作履职等情况。明确村财务督查人员记录情况。要求财务督查人员必须全面记录、督办、处置财务工作记录情况,及时上报。明确村财务督查经验总结。明确各村财务督查人员定期把督查内容发送到微信工作群中,及时总结反腐肃纪经验,指导工作,推动农村财务工作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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