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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关于“纪委定位和主要任务”新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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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458 发布时间:[2018-11-27] |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充实完善了纪委的定位和主要任务,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这是对纪委定位和任务的重大完善,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紧紧跟上形势任务的变化,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从“专门”到“专责”,纪委的定位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正式写入党章,就是强调各级纪委要履行好“专责”,真正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一是纪委的职能、使命和作用进一步拓展。从“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到增加“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委不仅要继续抓好正风肃纪、反腐惩贪,更要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的高度,真正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新任务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提出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要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坚守“协助党委”这个定位,自觉把工作置于党中央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领导之下,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把管党治党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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