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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修正案为何充实“纪委派驻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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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436 发布时间:[2018-11-23] |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充实纪委派驻制度的内容,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修改为“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制度改革成果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必将推动派驻机构进一步发挥“探头”作用,巩固深化党内监督全覆盖成果。 实现派驻全覆盖,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管好;加强派驻机构建设,首先就要抓住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这个关键,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央纪委准确领会中央精神,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整合力量,使改革效益最大化。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的部门,综合设置派驻机构,改变“点对点”的单一模式,纪检组“吃一家饭,管多家事”,解决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探索增强了派驻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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