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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办负责人就热点问题答读者问
 
作者:admin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426 发布时间:[2018-11-21]
  问:县政务办如何为项目审批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
  答:从去年开始,县政务办积极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类项目“一窗两中心”市级试点,成立综合受理窗口、政务服务代办中心和联合评估踏勘验收中心。只要您来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向代办中心提出申请,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由代办中心按照既定流程,牵头组织发改、国土、住建等相关职能窗口对项目进行集中会审,就土地报批、方案规划和流程设计进行充分讨论,对项目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预判,为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优质的前期服务。同时,代办中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一次性告知办理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会同项目申报单位一起拟定项目进度表,确定各审批环节时间节点,确保客商在滨海享受到一流的代办服务。
  问:公司注销需登报公告吗?
  答:可以办理简易注销。简易注销不需要登报公告。根据要求,公司申请简易注销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也就是未开业,没有开过发票和报过税;二是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三是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
  简易注销的流程是: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天内向登记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问:县政务办采取什么措施将审批权力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监督之下呢?
  答:从县政务服务大厅投入运行开始,我们就坚持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规范管理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工作始终。我们通过网站、内网、触摸屏查询系统、电子公开大屏、服务指南等多种形式,实行“服务内容、受理部门、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理结果、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十公开”,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审批,确保行政行为公开、透明,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创办培训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答:根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6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三、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二、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三、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问:“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主要承办哪些服务?
  答:“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主要是解决非应急类的咨询投诉内容,群众有需求、要办事却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都可以拨打“12345”咨询。“12345”热线是在2012年底整合完毕、开始实施的,广大市民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的话,就可以拨打“12345”。
  在督办热线问题解决方面,主要通过系统派发工单,要求各单位接受工单之后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群众诉求。各职能部门都有专门负责“12345”热线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我们通过专人督办,在办理的效率以及质量方面抓好责任落实,确保群众诉求得到积极响应和圆满解决。
  问:今年政府对必须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出台新政策吗?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省政府2018年第120号令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法治、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建设,县政府于9月份印发了《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在县域范围内,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200万元;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100万元。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都必须通过招标。
  政府采购、非财政性国有资金采购必须按照县财政(国资)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和法定程序进行采购,其中达到30万元的,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发包人应按县财政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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