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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推行公积金诚信“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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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钛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330 发布时间:[2016-3-18] |
为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责任,褒扬诚信,鞭挞失信,营造讲诚实、守规矩的缴存环境,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近日,滨海公积金管理部联合县信用办,出台《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诚信“红黑榜”的函》,全方位引导企业对失信企业“广而告之”,为诚信企业树立“金字招牌”。 据了解,该函对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凡触碰失信认定标准中7条“红线”的,一律拉入“黑榜”,予以重点监管。对能够严格按照《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要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范缴纳,诚信守法企业将纳入到诚信“红榜”。 近年,滨海公积金管理部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扩面3年行动计划任务要求,抓牢扩面第一要务不放松,千方百计保障职工权益。组织人员深入走访企业宣传政策,努力转变职工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县内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为扩面工作营造优良的舆论氛围。扎实开展社保数据比对工作,按照“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原则,及时确定建制范围,有的放矢;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坚决依法行政,凸显执法效力。主动征询相关企业在扩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靠实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办理等服务工作,以优质服务,赢得企业对于扩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营造良好的拓面建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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