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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超前预警水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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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正亮 张柏荣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344 发布时间:[2016-3-4] |
近年,为确保“枯水期”等重点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县地方海事处坚持多打“信号枪”,少放“马后炮”,对水上安全超前预警,强化现场监管、加大巡航力度,给群众的出行和船舶的航行营造顺畅、便捷、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辖区水域未发生一起水上交通事故和航道堵塞责任事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一直保持平稳态势。 该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船民提早做好应对措施,重点船舶一律实行海巡艇领航,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水上交通安全的特殊性,采取灵活多变的处置措施,安全工作重点以事前监督为主,以整改隐患为主,预定须知,照章办事,依法推进,互相衔接。对船舶进出港动态进行控制,在入口处设立醒目标志,限制大吨位船舶驶入浅水航道,要求船舶严格遵守船舶动态管理规定,水上水下施工及时发布航行通告,避开航行高峰。及时调整船舶停泊区,有序停靠,形成有效监管。针对重大节日期间群众性活动较多的特点,加强对渡口、农用自备船的安全监管,对重点渡口尤其是渡运量大的渡口,指派专人负责,并同各镇区、村、水运企业取得联系,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船头、每个人头,全力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实行分段管理,扫除水上监管盲区;加大现场巡航力度,实施动态巡航,在中山河沿线设置快速反应小分队,发现船舶搁浅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救助,缩短其搁浅时间;加强对船舶秩序的管理,建立海事、公安纠违联动执法机制;实行码头监管全天候节点控制保障方案;积极做好滞港船舶船员的思想工作,消除船员急躁情绪,确保辖区水域船舶航行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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