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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组织守“廉关”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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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宣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4495 发布时间:[2015-12-31] |
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清廉过节,12月29日,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关守“廉关”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购买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正面宣传、警示教育、短信提醒、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简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严格部署安排,坚决把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专项督查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形式,大力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商务、机关事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深挖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把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直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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