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生活在滨海的人们倍感平安与幸福:在白天熙攘的人流中,不时闪现巡逻队员们的身影;在夜晚璀璨的霓虹下,闪烁的警灯、流动的警车守护着城市的安宁;在大街小巷,一个个“电子眼”全天候“站岗”…… 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平安滨海建设,全力促进发展,保障社会安宁,全县平安质态显著提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得到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势头强劲。
矢志护航助发展
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我县政法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服务发展举措,创造了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县委政法委集中会办解决重大矛盾纠纷,保障全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县公安局开展“百警挂钩百企”服务行动,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县检察院出台服务全面小康建设办法,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县法院积极配合城市拆迁,建立流动法庭;县司法局开通“法律服务专线”,组织律师进园区宣讲。 化解社会矛盾是促进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推进矛盾防范、排查、化解,我县大力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和“金桥行动”,就地解决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强化县月排查、镇区半月排查、村(社区)日常排查“三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跟进化解。对陈年信访积案落实科级以上干部包案化解责任,创造条件逐案突破,全力清“旧账”、还“欠账”,实现“案结事了”。对无理缠访、闹访、非访,用足用活法律手段,依法终结、训诫、打击处理,大力维护信访秩序。立足源头治理,在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上进行新探索。做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有涉稳事项做到应评尽评全覆盖,对工业项目、房地产项目、外资项目、报市以上审批的重大项目均进行了稳定风险评估。
筑牢防线保安全
平安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城乡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网格长的培训力度,明确职责,建立工作运行和考核奖惩机制,促进了网格化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实现了“人往格中走、事在格中办”。健全完善平安建设指导员制度。遴选296名干警担任296个村(社区)平安建设指导员,明确职责,每月驻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天,并建立定期总结、讲评、考核制度,提升工作质效。总结提炼平安建设指导员制度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拓展平安建设指导员制度内涵,明确平安建设指导员、社情民意调查员、实事工程建设员、党群关系联络员、发展经济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信访案件代理员、夜间治安巡防员、法律知识宣传员等新职责,努力将其打造成平安滨海建设的特色品牌。 加快社会管理三级平台建设。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楼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全县16个镇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均实现实体化运作;全县296个村(社区)均建立了社会管理服务站或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运行机制、统一功能设置、统一工作流程,配齐综治办、法治办、警务室、调委会人员以及维稳专干,落实报酬待遇和工作经费,做到了“有人管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做事”,强化了基层平安建设力量。
编织网络促防控
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网络体系,进一步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我县突出提高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防范能力,将治安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县城人口比较集中,治安情况也相对复杂,县城安宁则全县安宁。在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县严编细织防控网络,把县城作为重中之重,整合资源,实施技防、人防、设施防三管齐下。全面实施技防,达到县城所有道路、街面、场所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县城出城口全覆盖;人防以专职巡防队为主,“红袖标”义务巡防为辅,常态化开展夜间巡逻;强势推进县城企事业内部单位设施防100%达标。加强交通、消防、危化品和内部单位常态化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客货运车辆“三超”、“查非除患”、盐酸羟亚胺、校园安全整治行动。近几年,全县交通、火灾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危化品责任事故。同时突出加大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制假售假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面较大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及时、快速查处、审理。刑事犯罪对人民群众的安全危害最大。针对刑事犯罪活动季节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严打整治专项集中行动,坚持露头就打、强势攻打,以凌锐攻势震慑犯罪。几年来,我县万人发案率继续位于全市较低水准,滨海成为刑事犯罪的风险地区、高代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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